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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助〔2019〕1号)的精神,请各班级认真做好本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申请。学生提出认定申请,自愿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并签字承诺,登陆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完成学生信息采集并在奥蓝学生管理系统(学生版)中上传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2)。学生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下列情况可附相关证明材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必须上传,其他材料如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工会组织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学生已在上一学段经学校认定并获得国家教育资助等相关证明。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为组长,学生工作办公室、分团委负责人、辅导员、学生骨干等参加的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负责本学年学生资助工作。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班主任、不少于10%的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等级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考虑认定。具体认定办法见《江苏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统一通过奥蓝信息管理系统操作。

    请各班级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请各班级在9月23日前将本学院收集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稿、《计算机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统计表》(附件3)电子稿按班级、学号顺序整理后外联部刘瓅璠处,电话: 13679448253/ 86953248(季海蓉老师)。电子稿发到: 2207950706@qq.com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2:(学生版)省资助管理系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信息采集操作手册.docx

附件3:计算机工程学院家庭困难调查统计.xls

计算机工程学院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