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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审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和《江苏理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江苏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学院将开展201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励志奖学金奖励对象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的申请条件、标准和原则均按照《江苏理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具体文件见2018年版《学生手册》)、《江苏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江理工学〔2019157号)要求执行。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申请条件

1.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必须是已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 上一学年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突出,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两学期综合测评成绩或者学习成绩在本班级内排名前30%(含30%)。

(二)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符合条件的学生以书面形式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

2.由班级填写《计算机工程学院励志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附件2),每个班级推荐学生不超过四人,请班长将班级同学的申请表、汇总表(纸质版)以班级为单位,在92915:00-17:00交到学生会办公室60-118,由学生学科部顾成科收取,电话:15861602907电子稿发送到邮箱为1127035213@qq.com

二、国家助学金

(一)申请条件

1.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2.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必须是已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

5.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 请同学如实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

2. 由班级根据《高校国家助学金汇总表及字典说明》(附件4)中的字典说明、如实填写电子稿《高校国家助学金汇总表及字典说明》。

3. 申请表(纸质稿)由班级为单位,于107-8日的晚上1800-1900交到学生工作办公室60-201,班级汇总表(电子稿)发送到邮箱2207950706@qq.com,负责人:刘瓅璠,电话:13679448253

三、各班级应教育和引导获奖励和资助的学生合理使用奖助学金,鼓励他们积极进取,努力学习,自立自强,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用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对受资助后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有不良生活习惯、生活不节俭、铺张浪费或不当使用资助资金的,一经查实,取消资助资格,并追回学生当学年所受资助金额。

四、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动员,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规范流程,按要求及时间节点完成组织申报工作,对资助对象做到精准识别,对困难学生实现精准资助。

  

计算机工程学院

2019927

附件1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附件2 计算机工程学院励志奖学金申请汇总表.xlsx附件3 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doc附件4 高校国家助学金汇总表及字典说明.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