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认真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助〔2019〕1号)的精神,按照《江苏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江理工学〔2019〕155号)文件的要求,现就本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学生申请。学生提出认定申请,关注“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通道”-“资助申请”,进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点击“申请国家资助”进行填报,截止时间2021年10月7日。学生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具体操作办法详见附件1。
(二)学院认定。1.班级学生认定评议小组依认定方案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及困难等级划分。2.学院认定工作组负责比对好省资助系统中五类特殊困难学生名单,汇总审核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提出的学生名单,并在省资助系统中录入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3.学院会在结果出来后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
(三)建档备案。经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打印好资助申请表,学生本人、班主任(辅导员)签字,学院盖章,建立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二、其他注意事项
1.老生如果忘记申请困难认定的登录密码,由所在学院登录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的学院管理平台,点击资助申请平台—“学生密码重置”,统一进行重置。
2.在申请困难认定时,一并勾选“申报本年度国家助学金”,便于后期学院在资助项目申请平台中录入资助金额。
如有疑问,可联系季海蓉0519-86953248,何笑天QQ:1440881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