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计算机学院发布时间:2026-09-15浏览次数:11

各位同学: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的要求,学院将开展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生每年奖励10000元。

二、评审条件及要求

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法律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2025-2026学年两个学期的学习成绩排名在本班级或同年级同专业中位于前10%(含10%),并且综合测评排名也在本班级或同年级同专业内位于前10%(含10%)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排名的范围须保持一致学习成绩无不及格必修科目

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严格审核是否满足“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要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其中学术类或发明类证明材料需通过专家鉴定,所有证明材料均需经过学校审查并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审查通过证明。

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有地、市级媒体宣传的证明、有学校所在地或原户籍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的表彰文件)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 SCI、El、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三、评审程序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按规定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计算机工程学院国奖申请表》。各学院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根据评审要求和评审条件,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获奖学生名单和有关评审材料上报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汇总、组织审核,提出本校国家奖学金学生建议名单,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审定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

四、材料报送及注意事项

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学生的申请表填写条件和申请条件:1、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在智慧学工系统奖学金模块提出申请,操作方法见(附件1);2、认真填写《计算机工程学院国奖申请表9月18日16:00以班级为单位将计算机工程学院国奖申请表发送至邮箱811504401@qq.com9月18日16:00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申请表中曾获荣誉或奖项纸质材料复印件(每张上写好班级学号姓名)交至60-201郑老师处。

注意

1.纸质证书复印件需要与表格中填列奖项一致;

2.请严格按照表格中格式正确填写,将奖项等级正确填写,同时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请大家注意截至时间,在报送截止之前表格或纸质材料不全或上述材料报送不规范者,视为放弃申报

4.此前已经被评选为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使用过的获奖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计算机工程学院国奖申请表.xlsx

附件1:智慧学工系统国家奖学金申请操作指南-学生.docx


计算机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