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7年度常州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发布者:计算机学院发布时间:2026-11-05浏览次数:10

各位同学: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大学生应该参加高校所属地的居民医疗保险,所在学校为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代办单位。为做好我校2027年度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申报缴费工作,现开展预报名工作,具体如下:

一、参保对象

全校在籍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缴费说明

2027年度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270元/人。

三、医保政策

1.困难大学生个人缴费部分政府财政给予全额资助,困难大学生认定范围以省资助系统或全国资助系统中的名单为准,包含(1)低保人员;(2)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不包含2021年及2021年以前脱贫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3)残疾学生;(4)特困供养人员;(5)孤儿。

2.2026年秋季入学首次参保的新生,缴纳2027年度保费后,享受医保时间为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其他缴费参保人员享受医保时间为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3.参保学生在常看病就医需持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放的“江苏省社会保障卡”或者“电子医保凭证”到常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医保电子凭证可通过“常州医保”微信公众号“微业务—医保电子凭证”菜单线上领取,也可通过国家医保APP、微信、支付宝、授权金融机构等经由国家医保局和江苏省医保局认证授权的第三方渠道激活使用。没有智能手机的学生可以通过家长手机利用国家医保APP添加亲情账号的方式激活领取。

4.参保学生就医享受的具体政策可参考《2025年度常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政策宣传提纲》(附件3)和《2025年度常州市长期护理保》(附件4)。(确认不参保的学生如果已被财务处扣除270元医保费用,后续财务处会返还)。

四、参保程序

1.学生登录学工系统确认。(操作手册见附件1)

(1)参保学生务必于11月7日24:00前登陆学工系统“学生服务”模块中的“医保管理”中提交“参保”或“不参保”申请,不参保学生必须在线签署《自愿放弃参加2027年度常州市大学生居民医保承诺书》。

(2)特殊困难学生如果参保,与其他学生一样,需要在学工系统确认。

(3)若有休学、保留学籍、即将复学等学生,要参保统一按照本通知要求在学工系统确认操作,本学期应征入伍和退学学生不参加学校统一购买居民医疗保险,无需在系统中操作。

附件3:2025 年度常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政策宣传提纲 (1) (1).pdf

附件4:2025年度常州市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宣传提纲 (1).pdf

附件1:学生医保管理操作手册-学生 (1).docx